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沿江部分地区砂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11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南京市沿江部分地区砂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南京市沿江部分地区砂场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跨江发展,建设滨江城市,依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沿江部分地区砂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科学规划、疏堵同步,多策并举、确保稳定”的指导思想,以沿江地区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实施沿江部分地区砂场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取缔违法砂场,纠正违规建设、经营砂场行为,合理规划砂场集中经营场所,规范砂场码头建设与经营活动,加强对砂场的长效管理,确保堤防安全,保护水资源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美化滨江景观,提升南京城市形象。
二、整治的范围和对象
长江二桥至三桥段沿长江岸线建设的砂场。
三、工作目标
根据南京长江岸线利用规划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有关要求,在市内长江两岸各选一至两处砂场集中经营区域,在整治范围内将合法经营的砂场集中经营、管理;清理取缔未经合法审批及审批手续不全的砂场;在砂场集中经营区域通过竞标,适量发展规模较大的砂场,以满足全市工程建设的需求。力争通过沿江部分地区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建设规范、美观、绿色、生态的滨江风光带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