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加强对医疗市场的清理整顿和专项执法检查。
5、建立医疗事故鉴定环节的诚信保障机制。
6、建立执业医师等医务人员诚信档案。
以上工作由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五)加强教育行业诚信建设
1、在学生中开展道德规范教育活动,培育学生形成诚实守信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行为准则。
2、在教师队伍中深入开展“双德工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树立诚信形象。
3、实施“阳光”招生,规范考试录取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继续深入治理中小学校乱收费问题,义务教育实施公开、透明的“一费制”收费制度。
以上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六)加强文化和出版行业诚信建设
1、建立文化经营场所审批公示制度,规范审批行为。
2、加强文化市场的监管,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网吧、游戏厅等各种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管,查处各种违法经营活动,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
3、加强对图书音像出版单位、书刊发行单位和印刷企业的监管,规范出版、发行、印刷单位的信用行为。
4、以清查违规印刷教材和辅导材料为重点,开展“扫黄打非”活动和“双优诚信书店”评选活动,重点整治毒害青少年的书刊市场。
5、开展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专项治理行动。
6、对书刊、电子出版物市场开展“清仓行动”专项治理。
7、加大对冒用商标、仿制专利产品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以上工作由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
1、组织旅游企业制定诚信公约,组织开展“诚信旅行社”活动,提高旅游行业诚信水平。
2、规范旅游市场,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清理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中介组织。
3、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的作用,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行新版旅行社组团合同,在导游、领队中推行服务质量承诺制。
4、积极推行ISO9000及ISO14000标准认证工作,按照新的旅游星级饭店评定标准,开展星级饭店评定和复核工作,提高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
以上工作由市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加强公安和司法行政系统诚信建设
1、建立公安综合信息查询系统,收集关于“诚信建设”涉及公安机关的资料数据,建成综合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综合信息查询系统,并与省厅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2、建立社会信用查询体系,为新社会体系建设数据查询提供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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