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干旱、冰雹、地震、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达到特大灾以上程度的:
死亡10人以上;
紧急转移安置灾民5000人以上;
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
农作物绝产面积10000公顷以上。
(2)某一县(市)、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
(3)市委、市政府决定的其他需捐赠救助的事项。
第2章 组织指挥
2.1 组织机构
成立牡丹江市应急救灾捐赠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总指挥:市政府主管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
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纪检委、市委宣传部、市信访办、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牡新闻传媒集团、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办事处、武警支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
主任:市民政局局长
副主任:市民政局主管副局长
成员:各成员单位联络员。
指挥部下设六个工作组:
(1)捐赠接收组:市民政局、市慈善会、市红十字会。负责向国内外提出捐赠倡议,负责组织接收国内外捐赠款物,负责救灾捐赠物资的管理,负责对救灾捐赠物资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2)宣传报道组: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牡新闻传媒集团。负责组织对救灾捐赠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3)交通运输组: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哈尔滨铁路局牡丹江办事处。负责接收省外、国际捐赠物资的运输及向灾区运送捐赠物资所需车辆的调配事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4)安全保卫组:市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捐赠现场、运送捐赠物资及发放捐赠物资时的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5)质量监督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市商务局。负责对粮食、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捐赠物资进行质量认定。牵头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6)督导检查组:市纪检委、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办。负责监督检查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使用情况。牵头单位:市纪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