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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通行收费路桥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通行收费路桥免收车辆通行费的通知
(穗价函〔2005〕539号)


市公路局、市政园林局、高速公路总公司,各路桥收费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有关批复,现就我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通行收费路桥缴费问题通知如下:

  我市收费路桥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中不包含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各路桥收费单位均不得套用任何车型对手续完备的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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