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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网上报名收费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网上报名收费的批复
(穗价函〔2005〕149号)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网上报名收费的请示》(穗人考报〔2005〕3号)收悉。我局《关于网上报名收费的复函》(穗价函〔2003〕300号)试行期一年已经届满,根据试行情况,同意你中心对自愿选择网上报名的考生继续按照每人每科5元的收费标准收取网络平台使用费。
请使用省财政部门印制的“其他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在网上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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