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粤司办字[2005]163号)
厅直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OO五年七月四日
关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根据省委办公厅转发《省纪委关于2005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粤委办[2005]21号),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为目的,以“自觉接受监督和密切联系群众”为主题,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六个新发展”,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整改情况,结合“规范执法执业行为、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依法行政、干净干事。
二、组织领导
这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在厅党委的领导下,由厅直机关党委、厅直机关纪委共同组织,各单位党支部具体组织实施,支部书记为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
三、教育内容
这次活动的教育对象是厅机关和厅直单位全体党员干警,重点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对领导干部着重进行正确权力观的教育,对广大党员干警进行增强纪律观念教育。活动时间从7月中旬至9月中旬结束,时间跨度比较长,除一部分活动由厅统一组织外,其余由各单位、部门视工作情况,采取分段学习或相对集中学习的方式自行组织,但必须要有5至7天的学习时间,使教育学习有足够的时间保证。
1、学习《反腐倡廉教育读本》。7月上旬,各部门集中两天时间学习省纪委编印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05)》,重点学习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学习省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及张德江、王华元同志在省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