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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政府窗口“十佳服务标兵”的决定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市政府窗口“十佳服务标兵”的决定
(扬府发〔2007〕1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成立五年来,各相关部门及窗口同志,始终坚持把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改进作风、提高效率,努力提供优质服务,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对深化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公共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为树立典型,激励先进,进一步增强机关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打造政府窗口服务品牌,经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评比推荐,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石文庆等十名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窗口优秀工作人员“十佳服务标兵”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争取更大的成绩,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各相关部门及市行政办事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以“十佳服务标兵”为榜样,牢记服务宗旨,大兴服务之风,为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环境,为投资者、创业者、企业法人和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附:“十佳服务标兵”名单。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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