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逐步建立多形式经营、多渠道支持的农业保险体系。将农业保险纳入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充分调动政府、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和农户各方积极性,发挥好政府部门在引导农户投保、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努力拓宽农业保险的支持渠道。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面向农村开发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易懂、操作简便的简易保险品种,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家庭财产保险、农机具保险、农民意外伤害保险等涉农保险业务,建立适合农业保险的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提高农业保险的服务水平。
四、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10、积极发展个人、团体养老保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商业保险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障计划,进一步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对于为职工按国家或省规定标准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按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一个半月平均工资额度列入费用,并准予税前扣除。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和个人补充养老保险业务,拓展补充养老保险服务领域。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大力发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稳步扩大覆盖面,进一步建立完善失地农民保险机制,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积极引进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加快乡村干部、乡镇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农村居民等农村养老保险业务的发展。
11、积极发展健康和意外保险。总结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经验,全面推行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继续落实和提高优抚医疗保障资金,完善优抚对象补充住院医疗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开展管理式医疗保险和第三方管理医疗保险,积极推行大额费用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挥商业保险在补充医疗领域的管理优势,争取在更大范围推广完善。积极开发适合特殊群体的意外保险,探索建立特殊岗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鼓励发展面对农民工和建筑行业工人的意外伤害保险、医疗、养老保险等险种。
五、大力发展责任保险,促进平安扬州建设
12、积极引入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健全公共安全应急管理体系。按照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立法强制的要求,不断增强运用保险机制进行社会管理的水平,加强责任保险的开发利用,逐步将责任保险纳入公共安全应急管理建设体系,建立保险行业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交通管理等部门的合作机制,健全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在防灾减损和灾害事故处置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和化解生产和生活中的风险。全面贯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建立机动车辆信息共享平台,落实保险费率与行车安全状况挂钩的浮动机制,发挥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进一步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城市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