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健全食品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严格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组织实施传统特色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加强食品认证标志执法监督,建立完善食品标签监管制度。
7.整顿规范生猪屠宰市场秩序。全面开展生猪屠宰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猪肉和病害肉等不法行为。强化肉品品质检验工作,建立健全肉品品质检验制度,严把上市肉品质量关。坚决取缔设施简陋、不具备定点屠宰条件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无卫生保障措施的屠宰场点,大力推进牛羊禽的定点屠宰。
8.进一步强化对清真食品行业的管理。巩固和完善清真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清真饭店的前置审批制度,严厉查处清真食品企业违规行为,认真组织实施《
辽宁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
三、进一步整顿规范食品流通秩序
9.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规范、执法严格、反应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以特定的节日食品、粮、肉、蔬菜、水产品、奶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为重点,集中开展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10.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坚持依法登记注册。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进一步清理和规范主体资格,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品行为;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对发生过违规失信行为的经营者实行重点监管。
11.健全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和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建立内部食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健全食品安全监测数据直报点制度,逐步推进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开展药物残留快速检验工作。
12.整顿酒类市场秩序,规范酒类经营行为。对分散于社区、城乡结合部、村镇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酒类经营业户,加大监管力度,做到查源头、查窝点、查销售渠道、查包装来源等,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酒类商品流向农村。切实做好酒类批发许可审批、核发工作,严把酒类商品市场准入关。
13.积极推进以开辟绿色通道、培育绿色市场、提倡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流通组织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继续抓好绿色市场建设,推进绿色市场认证工作,促进农副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三绿工程下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