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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创建办关于对市区三环路以内小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

徐州市创建办关于对市区三环路以内小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通知
(徐创办发 〔2006〕 1号)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对市区小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意见》(徐政发〔2005〕76号)和徐政通〔2005〕5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市区小餐饮业的规范管理,推进国家卫生城创建工作的稳步实施,特制定《徐州市市区三环路以内小餐饮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希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接此通知后,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积极探索小餐饮业集中整治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市区小餐饮业集中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1徐州市市区三环路以内小餐饮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2徐州市市区小餐饮业集中整治工作考核办法
  3徐州市市区小餐饮业集中整治百分考核细则(略)

徐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
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江苏省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徐州市市区三环路以内小餐饮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餐饮业的监督管理,提升我市餐饮业以及市容环境卫生整体水平,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程,切实保障市民健康,按照《市政府关于对市区小餐饮业进行集中整治的意见》(徐政发〔2005〕76号)(以下简称集中整治意见)的精神和全市“四城同创”工作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市区三环路以内餐饮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根据集中整治意见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高准入门槛,实施分档管理,力求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市区三环路以内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使我市餐饮业整体水平有一个明显的改观。市区三环路以内餐饮业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知识培训,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达l00%;主要卫生设施配备符合标准要求;设施、功能区域布局合理,符合卫生要求,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环境整洁。确保三环路以内餐饮业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现市区三环路以内餐饮业“三证一照”(健康证、培训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齐全,无店外或占道经营,夜宵摊点规范,无扰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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