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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关于2006年城市绿化工作的意见

  4道路绿化建设。新建道路两侧要采用乔灌花草结合的方式,增加道路绿量,提高绿视率,形成生态园林景观路。
  5公园绿地建设。完善龟山山体绿化,完成龟山汉墓二期续建工程;恢复大孤山山体植被,建成大孤山休闲公园。
  6山体覆绿工程。对两山口等山体实施绿化,恢复植被,充分发挥山体绿化的生态和景观效益。
  7单位及老居住区绿化改造。在完善小区道路、路灯、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基础上,通过见缝插绿、拆违建绿、改造升级等方法恢复原有绿地,增植乔灌木,丰富绿化层次,提高老居住区绿化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全市计划对35个单位或老居住区绿化进行改造,其中,鼓楼区10个,云龙区10个,泉山区10个,九里区5个。同时,各区要积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破墙透绿、拆违建绿、拆旧建绿,增加城市绿视率。全市要新建园林式单位22个,其中,鼓楼区6个,云龙区6个,泉山区6个,九里区2个,经济开发区2个。
  8绿化养护管理。新增及已建成绿地都要及时做好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缺株补植、施肥复壮、灌溉、修枝等工作,有效维护良好的绿化成果。
  9街景美化。为丰富城市景观,充分展示我市特大城市的良好形象,在市区主次干道、城市出入口道路及重要节点位置布置草花500万盆以上,全面提高城市街景美化效果。
  三、考核与奖惩
  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绿化任务, 2006年城市绿化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承担绿化建设项目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目标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奖惩,以奖代补。
  (一)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绿化资金财政预算及实际投入;规划设计、工程进度、建设质量及任务完成情况;已有及新增绿化的养护管理落实情况。
  (二)考核办法
  实行自查、重点抽查和全面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由项目责任单位将自查情况于每月10号、20号、30号报市园林局;市园林局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定期召开调度会,并进行跟踪重点抽查,绿化季节结束后组织全面检查。
  (三)考核要求
  规划设计:新增或改造绿地要以栽植乔木和大灌木为主。道路绿化要尽可能栽植多排行道树,沿树穴、墙角、路边开阔地要尽可能建设块状绿地,基本形成乔、灌、草相结合的生态型绿地系统。公共绿地要求绿量大、景观效果好、设施完善、功能齐全。
  乔木品种规格:新建道路行道树米径不小于10厘米(重点路段行道树不小于20厘米),确保具有三个以上分枝;道路补植树木规格、品种与原有树种保持一致;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片林中的乔木米径不小于5厘米;居住区、单位庭院及其它绿地中乔木米径不小于8厘米。要广植市树银杏(米径不小于10厘米)、市花紫薇(根茎不少于3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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