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班子成员的试卷送省厅存档,省直各监狱、劳教单位班子成员的试卷送省监狱局、劳教局存档。送交存档工作应于考试后10日内完成。其余试卷由各单位自行存档。
七、要求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省厅负责全系统考试考核工作的统筹组织指导,地级以上市司法局、省监狱局、劳教局、警官学院分别具体组织各自系统的考试考核工作。各级党委(组)要把本次考试考核作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的重要措施,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拟定考试考核工作计划,分工到人,落实责任制,确保万无一失,使组织考试考核的过程成为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集中教育的过程。
(二)精心准备,确保顺利。要落实好考场布置等各项考务工作。合理安排工作,处理好工学矛盾,科学安排复习时间,切实做好复习迎考。对应考干警,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基层司法所应考人员,一定要提前通知,及时提醒,避免迟到或找不到考场而耽误考试。对需要吃住的应考人员,各单位要提供方便,妥善安排好。考场内应悬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考试”横幅。要组织人员对考试情况进行摄影摄像,做好宣传报道。
(三)周密组织,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和省委政法委的考试考核要求,加强管理,防止弄虚作假。要严格考试考核纪律,对个人考试不合格的,要组织离岗培训,培训后考试仍不合格的,要调离原工作岗位;单位考核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课,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总结情况,及时上报。6月13日前,各考点要把本考点考场设置情况,分别需要A卷开卷、A卷闭卷、B卷开卷、B卷闭卷试题袋(每袋32份试卷,30份为考试用,2份备用)的数量,统计报厅考试考务办公室。7月7日前,各考点及时将本考点考试的简要情况(见附表)报厅考试考务办公室。(省直各监所考点分别报省监狱局、劳教局。省监狱局、劳教局汇总后,在6月15日前向省厅报考场设置和试题袋数量,7月11日前向省厅报考试简要情况)
附件:一、主考、副主考职责
二、监考人员的条件和守则
三、考场规则
四、对违纪舞弊人员的处理规定
二〇〇七年六月四日
附件1:
主考、副主考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