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是在加强队伍和机构建设上见成效。教育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培养和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坚持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培养理论素养和岗位技能,努力适应新时期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内部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强化所(处、中心)主任的管理责任。积极推进公证机构设置调整,认真做好设区的市公证机构设置与布局调整工作。积极发展和培育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司法鉴定机构,合理布局,规模发展,重点推进人口超过150万的县、市司法鉴定机构的设立,形成比较完备、合理的布局。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主题实践活动取得成效
搞好主题实践活动,关键在领导,基础在单位,落实靠广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组织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厅的要求,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有关主题实践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实施步骤,省厅根据司法部的总体部署,已经出台了《广东省司法厅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省厅的要求,认真搞好两个“深化”:一是深化“规定动作”,一个步骤不缺,一个环节不少,步步深入,有序推进,保证不走样、不出偏差。二是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化“自选动作”,创新活动的方式和途径,丰富活动的内容,增强主题实践活动的特色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律服务的重点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制。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省厅专门成立了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任副组长。下设协调办公室,由厅办公室牵头,律师、公证、基层处、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处等相关业务部门领导组成。各地也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在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找准服务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结合点,尽快拿出本地、本部门的实施意见和方案。
二要加强工作协调。这次主题实践活动,是在司法行政机关领导下,由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律援助五支队伍参加,面向社会开展的一次重要活动,牵涉面大,涉及多个方面的关系,只有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各地组织开展活动,既要突出五项工作服务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同职能特点,也要加强工作配合,实现职能互补,发挥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效能,做到步调一致、齐心协力,确保活动顺利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