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克服四个方面的认识偏差,增强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自觉性
要深刻认识到,加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关系着党的宗旨,关系着监狱劳教工作的发展,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广东建设经济强省、文化大省、法治社会、和谐广东,实现全省人民富裕安康,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做好新时期监狱劳教工作的必然要求。对于我省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我们一定要有正确的评价,要首先肯定这支队伍是为党和人民所信赖、有战斗力的队伍。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违纪违法的问题在队伍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还比较严重。我们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进一步提高抓好队伍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纠正和克服在队伍建设认识上的四种偏差:一是畏难情绪。认为“工作难做、队伍难管、问题难免”,过多地看到客观上的原因和外部的消极影响,没有从主观上找原因、找差距、找办法,因此在工作中思路不清、措施不硬、成效不大。二是“生命线失效论”。思想政治工作是监狱劳教工作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生命线”,起着对队伍建设引导、保障、服务的作用。在思想政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面前,特别是监狱劳教所规范收支、警察工资收入由财政统发后,有些领导认为没有奖金发放,靠思想政治工作难以奏效。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这个重要的抓手。三是盲目乐观。有的领导将本单位发生的问题与社会上的问题、其他行业的问题、其他单位的问题相比,觉得是“小巫见大巫”,用不着大惊小怪,紧迫感、敏锐性不强。也有的领导认为自己单位没有发生什么大问题,盲目乐观,对个别“问题警察”引发警察队伍问题的可能性估计不充分。四是悲观失望论。有的单位发生了违纪违法问题,甚至有的问题比较严重,所在单位的领导缺乏辩证法,信心不足,或是悲观失望,不善于举一反三、亡羊补牢,不善于把坏事变成好事,不善于把队伍带出阴影。总之,观念是行动的先导,解决了思想障碍和认识偏差,才能提高抓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加大三个方面工作力度,增强监狱劳教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合力
队伍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靠政工部门单方面的力量是不够的,要靠各方面的合力,使各个行为主体都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需要对各种力量进行整合和协调,增强促进队伍建设的合力。
一是在建立健全队伍建设工作体系方面加大力度。以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健全队伍建设工作体系,增强队伍建设工作合力。队伍建设的广泛性、复杂性使队伍建设工作体系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省厅以及省监狱局、省劳教局作为决策层,对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任务、目标、实施途径、注意的问题等方面的决策,起着指导性、领导性的作用。而监狱、劳教所(包括市司法局)以及监区、大队作为执行层,要吃透上级精神,领会实质,在执行中准确把握工作目标的要求,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执行决策。业务部门既要抓业务,也要抓政治思想工作、抓队伍建设;政工部门既要抓人事组织工作,更要抓队伍的管理教育。通过加大建立健全队伍建设工作体系的力度,使队伍建设各个层次保持上下步调一致,同心同德,防止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或欺上瞒下、各自为政、政令不通等现象,确保实现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省厅和省监狱局、省劳教局要实施切实有效的组织指导,针对队伍中“不符合”和“不适应”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力求每年在破解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上有新的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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