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准予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批复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准予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设立的批复
(粤司办[2007]236号)


江门市司法局:

  你局报送申请设立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的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准予广东永泽律师事务所(合伙所)设立。发起人:卢泽铭、王木昌、伍炽洪。主管机关为江门市司法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