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有关系统和行业要紧紧围绕构建“文明诚信、共建和谐”这一主题和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这一目标,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把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不断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落实;通过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巩固政风行风建设成果。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总体部署,依靠人大、政协支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组织协调,部门和行业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引导新闻媒体积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省人事厅、省统计局以及省广播电视局、江西日报社抽调工作人员,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代表、监察厅特邀监察员等各界人士代表参与办公室工作。各级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成立本系统、本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并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抽调精干人员具体组织实施;要从纪检组(纪委)、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工商联、企业家协会聘请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办事公道正派的同志担任评议员,参加评议工作。各级统计局应严肃认真,客观公正的做好群众满意度调查。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将组织对各级主管部门和行业的组织领导及实施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案另定)。
(三)各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要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评议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对于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低,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考核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考核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并可在下一年度列为免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