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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7〕80号 2007年6月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全国纠风工作会议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为基础,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公正评议促进有效整改为手段,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预防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为目标,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努力建设法治型、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江西在新起点上的新跨越提供保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二、基本原则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二)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既要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又要注重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

  (三)坚持依靠人民群众,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把政风行风建设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四)坚持边评边改,评改结合,把落实整改、解决问题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全过程;

  (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密实施,严谨操作,严格要求。

  三、评议对象

  根据部门性质、工作职能以及与群众接触程度、方式等综合因素,结合我省实际,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评议对象,分为以下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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