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筑物立面装饰由市政设计院负责设计,新抚区政府组织实施,市房产局、市商业局、市规划局配合。
6、道路交通组织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组织实施,新抚区政府、市交通局配合。关于站前地区道路总体改造期间具体的交通管理办法,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另行发布。
四、时间安排
为保证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和经营秩序,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缩短工期,立即启动各项工作,确保2005年10月1日前全部完工。
1、立即着手进行违章建筑物拆除工作,8月5日前全部结束。
2、道路施工、管网改造及亮化工程要在9月30日前全部竣工。
3、建筑物立面装饰及规范广告牌匾工作要在9月30日前全部结束。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成立中央大街、东西四路改造工程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朱向前 市政府副秘书长、建委主任
副总指挥:刘 凯 新抚区政府区长
成 员:张宗宇 市建委总工程师
肇恒璞 市政设计院院长
宋光明 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张德霖 市城管局副局长
史延平 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 戈 市房产局副局长
隋蓬茹 市商业局副局长
马绍军 市交通局副局长
徐万超 新抚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崔 华 市交巡支队支队长
祁鹏兴 市规划局建筑规划管理处处长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新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新抚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徐万超担任。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作为一项民心工程,中央大街、东西四路改造是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也是站前地区总体改造的启动工程,它对于拉动商贸中心区经济发展,繁荣地方经济,创造招商引资环境,方便市民生活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全市各级政府、相关各部门、社会各界要对此予以高度重视,各级领导要亲临一线、现场指挥、率先垂范,优质高效地解决建设中的难题,不怕困难,敢于碰硬,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层层分解,科学规划,设计部门要在尽短时间内拿出每个建筑物的装饰设计,市建委统筹施工管理;新抚区政府要在改造施工前全面完成违章建筑、过街天桥等建筑物的拆除工作,确保工程如期进行。
3、团结协作,积极配合。针对此次改造施工工期短、任务重、情况复杂的现状,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精诚团结、分工合作、相互配合。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市直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要积极与新抚区政府配合,如期完成建筑物装饰工作;市交巡支队要认真组织好道路交通,尽可能减少道路堵塞现象;对于曲艺厅售票处、牧香园酒店、商业城、天桥上商家楼梯及广告牌匾等重点违章建筑物的拆除,新抚区政府、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城管局、市房管局、市商业局、市公安局等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为确保中央大街、东西四路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市政府要求沿街各商户、企事业单位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密切配合并全力支持改造工作,对拒不执行有关部门改造规定,阻碍改造进程的行为,市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