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07〕5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县(市、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进一步分解细化,抓好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印发全省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县(市、区)政府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一)《纲要》宣传贯彻落实工作(12分)
1、按照《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政府法制办关于2007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完成有关任务。
2、加强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的宣传工作,与人事部门、党校联系将《纲要》列入干部培训课程;
3、围绕《纲要》制定考核办法,将贯彻《纲要》情况列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4、选择两个典型乡(镇)重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5、力求机制体制创新,在落实《纲要》中加强县(市、区)法制机构建设。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15分)
1、在2006年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明确执法责任的基础上,研究起草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并探索建立相关制度;
2、在本地区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逐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评议考核制度;
3、加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指导,通过现场会等形式进行经验交流,探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
(三)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12分)
按照《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并政发〔2005〕26号)要求,从县(市、区)政府到各部门逐步推进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