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配合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开展立法调研
《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近五年来,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的人口计生工作。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规定需要以法规的形式予以完善,省政府已将《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列为修订项目,主要是完善生育规定、奖惩政策、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等。
(三)举办文艺汇演
省人口计生委将于2007年9月与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计生协会组织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周年文艺汇演。
(四)组织各地参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征文活动
组织各地参加纪念《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五周年征文暨第三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征文活动(见附件)。
二、广泛深入开展纪念《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周年活动
各地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和方案,结合国家人口计生委、省人口计生委“五五”普法规划,广泛、深入地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一法三规”和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集中一段时间报道贯彻实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
《决定》和《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情况;要积极组织发放《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
《决定》和《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宣传资料、宣传手册等宣传品;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悬挂宣传《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央
《决定》和《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挂图、标语等;通过举办讲座、咨询服务、文艺演出、召开座谈会、组织走访慰问、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知识竞赛以及执法检查等活动,把《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周年宣传活动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