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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周年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周年活动的通知
(闽人口发[2007]92号)


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
  今年9月1日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周年纪念日。五年来,各地坚持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促进了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为引起全社会对新形势下人口问题的高度关注,增强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深入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生育条例》的自觉性;大力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学等知识,提高广大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切实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省人口计生委决定于2007年9月起至2007年年底,广泛、深入地开展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周年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纪念活动期间计划开展的主要活动
  (一)召开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周年座谈会
  2007年9月底或10月初,省人口计生委将联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省政府法制办、省委宣传部、省计划生育协会等部门举办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五周年暨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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