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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琼府〔2007〕49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省政府同意“琼剧”等29个项目(项目名称附后)为第二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现予公布。

  附件:第二批海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
第二批海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总计29项)

  一、民间文学(1项)

  序号  编 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  Ⅰ-1     琼侨歌谣             海南省群众艺术馆

  二、民间音乐(8项)

  序号  编 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2   Ⅱ-1    海南八音器乐         海口市美兰区文体局(未设文化馆)

  3   Ⅱ-2    黎族民歌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4   Ⅱ-3     黎族传统器乐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化馆

                          五指山市文化馆

  5   Ⅱ-4    海南军歌          昌江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6   Ⅱ-5    海南临高“哩哩妹”渔歌   临高县文化馆

  7   Ⅱ-6    海南斋醮科仪音乐      定安县文化馆

  8   Ⅱ-7    儋州山歌          儋州市文化馆

  9   Ⅱ-8    崖州民歌          乐东黎族自治县文化馆

  三、民间舞蹈(3项)

  序号  编 号    项目名称            申报地区或单位

  10   Ⅲ-1    黎族共同舞           五指山市文化馆

  11   Ⅲ-2    海南苗族盘皇舞         五指山市文化馆

  12  Ⅲ-3    黎族面具舞            东方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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