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专利管理贯穿于各类科技和经济计划的立项、实施、验收等全过程。对具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项目和产品,特别是发明专利优先列入各级新产品计划和技术创新计划,择优推荐国家级、省级计划;属高新技术的,优先列入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
强化科学技术奖励的知识产权导向作用,突出自主知识产权。科技项目的评审和奖励要以取得专利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重要评价依据;发明专利项目可优先推荐省、市科学技术奖。对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发明人、设计人和发明创造的主要转化实施者,给予重奖。
把授权专利的数量、质量和转化实施效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业绩考核、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依据之一;授权发明专利公告说明书视同专业技术人员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对从事发明创造及在专利技术转化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者,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可推荐破格晋升。
建立我市重大、优秀专利推广实施项目推荐目录。对我市重点发展领域具有自主专利核心技术的重大、优秀项目给予优先支持,促进专利的实施转化。
建立专利成果转化基金或风险基金,其资金来源由政府、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对重大专利成果转化项目给予一定风险投资,促进重大专利成果的产业化。
企事业单位在创新过程中要落实专利奖酬制度,加大奖酬力度,将专利转化及许可实施与发明人收入等挂钩。鼓励支持科技人员以专利入股等方式创新创业。
九、加强专利保护,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建立以专利管理部门为主,公安、工商、文化、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为辅的专利行政执法体系,查处和制裁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利用专利进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及时有效处理各种专利纠纷,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和公众的合法权益。
建立重大项目专利审查制度。有关部门对涉及技术内容的各类重大项目,立项前应会同专利管理部门进行专利审查论证。
建立专利资产评估制度。专利权所有单位在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实施、企业合并、并购、破产等产权变动和资产重组时,应当委托具有无形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专利权进行评估。
十、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自主创新的环境氛围
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搞好对专利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把专利工作纳入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县(市、区)专利工作组织建设,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努力形成与加快自主创新相适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为建设创新型太原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