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六,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网址:www.XXXX.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25-××××××××,地址:××路××号,邮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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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 │公 │ 姓 名 │ │
│ 请 │ 民 ├─────────┼─────┬─────────┬──────────┤
│ 人 │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 信 │ ├─────────┼─────┼─────────┼──────────┤
│ 息 │ │ 电子邮箱 │ │ 邮政编码 │ │
│ │ ├─────────┼─────┴─────────┴──────────┤
│ │ │ 联系地址 │ │
│ ├───┼─────────┼──────────────────────────┤
│ │法人/ │ 名 称 │ │
│ │其他组├─────────┼──────────────────────────┤
│ │ 织 │ 联系人姓名 │ │
│ │ ├─────────┼──────────┬─────────┬─────┤
│ │ │ 联系人电话 │ │ 传 真 │ │
│ │ ├─────────┼──────────┴─────────┴─────┤
│ │ │ 联系地址 │ │
│ │ ├─────────┼──────────────────────────┤
│ │ │ 电子邮箱 │ │
│ ├───┴─────────┼──────────────────────────┤
│ │ 申 请 时 间 │ 年 月 日 │
├──┼────────┬────┴──────────────────────────┤
│ 所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 │
│ 需 │述 │ │
│ 信 ├────────┼───────────────────────────────┤
│ 息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 情 ├────────┴───────────────────────────────┤
│ 况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
│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