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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事项 │ 内 容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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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名称 │ │经法制办核准的行政权力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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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权力编号 │ │根据统一规定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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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依据 │ │列出所有法定依据的名称,并在附件中提供│
│ │ │依据的电子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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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标准│ │具体的税、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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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程序│ │行政征收的流程图,在附件中提供电子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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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施主体 │ │实施行政征收的主体(行政机关、授权组织│
│ │ │、受委托机关)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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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地点 │ │实施行政征收的主体(行政机关、授权组织│
│ │ │、受委托机关)的办公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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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电话 │ │实施行政征收的主体(行政机关、授权组织│
│ │ │、受委托机关)的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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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参考格式
××××(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部门)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本机关XX处(具体地址:××路××号)或是到市档案馆查阅(具体地址:××路××号)。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本机关XX处(办公地址:××市××路××号)或是到市档案馆查阅(办公地址:××市××路××号)。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www.XXXXX.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本机关XX处;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25-××××××××。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XX处;办公地址:××路××号;办公时间:工作日;联系电话:025-××××××××;传真号码:025-××××××××;电子邮件:××××××××;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