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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分工要求
  (一)市普查办
  1、负责房屋普查工作宣传的整体协调,制定宣传工作方案。
  2、利用我市各大媒体和“北京建设网”做好宣传工作。
  3、指导、协调各区(县)普查办的宣传工作。
  4、制定宣传内容及宣传口号,并以海报、宣传折页等多种形式发放至各区县普查办。
  5、通过工作简报和会议纪要等形式即时、全程通报全市房屋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区(县)普查办
  1、配合市普查办,全力做好本区(县)房屋普查的整体宣传工作。
  2、向市普查办提供新闻线索和选题,推荐典型,提供素材。
  3、以房屋普查为主题,定期刊发本区(县)房屋普查工作简报,并报至市普查办。
  4、向本区(县)发放市普查办印发的各种宣传材料。
  5、根据各区(县)的特点,组织各街道(乡镇)普查站,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
  五、宣传形式
  房屋普查期间,市和区县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横幅、海报等各类宣传手段,以及房屋普查对象单位内部宣传窗广泛开展房屋普查宣传;通过制播房屋普查电视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滚动字幕,以及利用普查各阶段工作新闻报道等方式有重点地进行宣传。
  六、具体任务
  房屋普查宣传工作的具体任务主要根据房屋普查分幢调查及抽样入户调查各阶段的主要工作而确定。从2007年4月开始,截至目前,房屋普查宣传工作已经完成:召开全市房屋普查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媒体进行宣传;在“北京市建设网”开辟“房屋普查”专栏,即时发布房屋普查进展情况及工作动态;利用“竞报”做定期宣传,包括《北京市房屋普查方案》解读、房屋普查工作动态等,同时在我市多家媒体进行房屋普查的宣传;印发《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普查的公告》、《致全体市民、各物业公司及各管房单位的一封信》;确定《宣传内容》及《宣传口号》,通过海报、宣传折页等形式向全市发放;通过简报和会议纪要两种形式即时通报全市房屋普查工作动态。
  下一步宣传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2007年8月至9月底:抽样入户调查前期宣传阶段。
  1、在北京电视台利用公益广告、公益宣传片和滚动字幕向社会即时播放房屋普查的目的、意义和任务,达到全方位、立体式宣传的效果。
  2、利用报刊、网络对抽样入户调查的意义、任务及广大居民配合参与的途径进行广泛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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