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房屋普查办公室:
现将《北京市房屋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北京市房屋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北京市房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房屋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规定和要求,市政府决定2007年全面开展我市房屋普查工作。此次房屋普查对于准确掌握现有房屋的总量、结构、权属、居住状况、住房需求等基本情况,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房屋普查任务重、难度大、涉及面广,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对搞好这次房屋普查具有重要作用。为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各级普查机构高度重视普查的宣传工作,使房屋普查的意义及要求深入到各普查对象,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根据《北京市房屋普查方案》总体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房屋普查宣传工作将根据房屋普查工作整体进展情况,调整宣传进度和力度,使房屋普查的宣传工作逐步达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的效果。具体将借鉴经济普查、农业普查及外省市房屋普查的宣传工作经验,结合本次房屋普查实际状况,充分体现房屋普查的特点。既要针对房屋普查宣传的对象明确宣传的内容和形式,又要紧贴普查各阶段的任务和内容,有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同时,发挥媒体资源的优势为房屋普查宣传造势。
二、宣传目的
通过宣传活动,使普查对象以及社会各界了解开展房屋普查的目的和意义;知晓房屋普查全面分幢调查及抽样入户调查的时点;掌握房屋普查的内容及范围;明确参与房屋普查、准确提供普查资料、填写房屋普查表是每个单位和个人的义务,提高房屋普查对象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组织领导
房屋普查宣传工作实行市房屋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普查办”)统一领导、区县房屋普查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普查办”)分级负责的组织形式。市普查办保障部与市建委新闻中心组成宣传组,具体负责全市房屋普查宣传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区(县)普查办设宣传小组和专门的宣传联络员,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结合本区(县)实际,组织各街道普查站及各普查对象开展房屋普查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