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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安〔2005〕03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直有关单位:

  《广东省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省委宣传部与省安全监管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联合转发国家五部门《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粤安监管〔2005〕104号),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

  省安全监管局联系。

  联系人:苏晓军,联系电话:83133286、83135911

  附件:广东省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OO五年五月八日

  附件:
  广东省200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安全生产法》和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经验,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日益浓厚的“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更好地为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大局服务,保障我省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为“遵章守法,关爱生命”。

  三、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份开展。

  四、活动的组织机构

  根据国家五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领导的要求,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联合组成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委员会,由游宁丰副省长担任指导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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