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春季专项治理阶段(3月下旬-5月末)。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宣传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组织各执法单位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三)总结春季专项治理工作阶段(6月中旬-6月末)。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对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指出春耕期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
(四)秋季行动阶段(7月1日-9月30日)。集中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保证全市农资打假联合行动顺利进行,成立抚顺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吴光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朱光明、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主任叶德明担任,成员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占明、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李广瑞、市公安局副局长刘福生、市监察局副局长王林泉、市水务局副局长王克江、市动物卫生监督局副局长战宇、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立重、市检察院副院长郝泽、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怀勤、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黄宝坤、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副局长苑宝华、市供销社副主任孙承伟。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主任由农委副主任李广瑞担任。
农口各部门要按职能做好牵头工作;发改委、工商、质监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授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公安机关要及时审查涉嫌犯罪案件;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和案件移送的监督检查。同时,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农资市场监管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一是抓重点品种,集中力量重点整顿种子、肥料、农药、饲料和兽药等市场秩序;二是抓重点季节。当前要重点做好春耕备耕期间的农资打假工作,确保春耕生产安全;三是抓重点市场。市级执法部门重点治理市区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县级执法部门重点检查辖区内农资经营单位和个人,彻底封堵假冒伪劣农资的流通和经营渠道;四是抓重点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跨市、跨县的重点案件,要组织力量重点整治,依法查处。
(三)严格执法,加强宣传。对查处或举报的农资案件,各执法单位要依照《
行政许可法》和专业法规,依法查处。跨县区的农资案件,由市级对口部门负责督办。严厉查处地方及部门保护行为,对在农资打假工作中消极应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及为违法经营者提供信息,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监察部门将严格核查,追究其领导责任和行政责任。建立农资打假月报制度,各部门要明确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联系人,每月30日向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开展情况。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全市的农资打假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