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立市、县(区)两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公路等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逐步形成综合性、区域性与专业性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按照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整合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重点装备具有区域性和专业性应急救援功能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一支装备先进、反应灵敏、处置高效的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提高事故抢险应急救援能力。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建立我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体系。开展重大危险源监控技术研究,开发适用于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有关行业和领域的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装备和系统,实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检测、评估制度。
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建档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动态监管、监控、应急救援决策信息系统;建立市级、县(区)级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中心,实施重大危险源分级管理、分级监控。
开展重大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工作,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道路交通、铁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和领域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尾矿库、采空区、仓储区、公路危险路段、铁路道口、人员密集场所和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进行治理。
(三)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覆盖全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化传输;完成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与市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内网系统建设,实现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安全生产信息资源共享;研究开发重点监控对象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数据库、调度与统计数据库等数据库群,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做到“信息全面、动态准确、监控有力”,为政府决策提供强信息保障。
(四)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市级现代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和县(区)普通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上开办安全栏目,普及安全知识;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教育及安全社区推广活动。
(五)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建设1个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分中心,设立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基地,完善市、县(区)应急救援队伍。
(六)职业危害治理工程
建立全市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登记系统,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工作;建立职业危害监测机构,配备检测检验仪器和设备;对重大职业危害进行治理。
(七)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工程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遇到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与装备研究、安全科学技术基础理论研究、矿山重大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技术研究、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技术研究。
(八)监管装备建设工程
为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配置监管专用执法车辆、现场安全条件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专用设备、事故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安全监管人员个体防护装备和办公设备。
(九)煤矿事故预防与主要灾害治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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