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目标
基本形成市、县(区)级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技术保障体系、培训体系、宣传教育体系和应急救援体系。
5. 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发展目标
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安全科技发展运行机制,建成适应我市安全生产要求的科技支撑平台,提高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率。
6. 安全专业人才建设目标
各类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基本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全市注册安全工程师达到200人,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向专家执法过渡,全市安全监管人员的20%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7.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目标
(1)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2)建立我市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体系及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
(3)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配套法律法规,依据国家和省颁布的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做好全市相关行业安全技术标准修订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体系。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适应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加强对县(区)、乡镇(街道)安全监管的工作指导和人员的业务培训,强化乡镇(街道)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覆盖范围。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能力。
(三)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
煤矿:认真抓好煤矿的“一通三防”工作。加强煤矿瓦斯治理,落实瓦斯治理责任制,对不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通风系统存在隐患的煤矿,要依法加大处罚力度。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所有煤矿装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安全监控规定,并实现区域联网,对整顿不合格的煤矿予以关闭。不断增大煤矿的安全投入,改善煤矿的安全基础条件,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全部用于生产、通风系统及主要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改造,提升煤矿安全技术装备水平,有效预防煤矿重特大事故。
非煤矿山:强化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依法予以关闭。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非煤矿山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各环节、各岗位的安全责任制,规范生产活动和行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实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稳步好转。
危险化学品:强化危险化学品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着力推广先进技术,抓好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生产、储存的安全监管,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没有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行为。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工作,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加强源头管理,督促指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健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行烟花爆竹专营批发配送和定点销售制度,规范烟花爆竹经营活动。认真做好各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建立部门联动快速反应和层层负责、群众监督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