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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抚顺市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和谐发展,根据《辽宁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与问题
  近年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相继独立;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对事故多发领域集中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但形势依然严峻。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仍然较高。2001年至2005年,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6446起,死亡1043人。平均每年发生1289起,死亡206人。二是重大事故仍有发生。2001年至2005年,发生煤矿一次死亡25人的特大事故、一次死亡15人的特大事故、一次死亡5人的重大事故、非煤矿山企业一次死亡5人的重大事故、建筑业一次死亡5人的重大事故、冶金企业一次死亡5人的重大事故、一次死亡4人的事故各1起。平均每年发生1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主要原因
  一是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存在重经济、轻安全的倾向,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还没有成为绝大多数企业的自觉行动。
  二是生产装备落后,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地方中小企业厂房破旧、工艺落后、设备老化,安全隐患较多。随着城市的扩展,部分高危行业企业周边安全间距不符合国家标准。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尚未形成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治理。
  三是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差。我市每年有大量外来人员从事煤矿、建筑等高危行业生产活动,这些人员多为农民工,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不强。
  四是安全投入不足,科技支撑力量不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长期投入不足,累计欠账较多,没有充分推广和应用国家现有的安全生产科技成果。
  五是监管手段落后,执法力度不够。虽然县(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已经建立,但还存在工作经费不足、人员力量不够、监管手段落后、安全生产监管的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
  (三)面临的形势
  一是随着我市经济发展战略的不断实施,石油化工、煤炭的综合利用、建筑建材等高危行业将进一步增加重大危险源,给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新的要求。二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多,成为事故的高发群体。“十一五”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性将更加复杂,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三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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