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体系和机制,严格把好从业单位的准入关,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的安全管理,提高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地区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许可工作。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条件,从源头上把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准入关,严肃查处未经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基础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把整治与加强企业基础工作结合起来,督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和自我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加强危险源的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事故发生,控制事故危害。
(四)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工作。针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实际问题,分门别类,制定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管理标准化活动。
(五)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市场准入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加大道路和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证照和人员资质证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制度,严厉打击和取缔汽车罐车“大吨小标”、假牌假证、非法改装、超装超载、无证营运、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运输瞒报、谎报行为,禁止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的船舶以及交通部规定船龄的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建立地区间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协查制度,保障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问题后的协调与处理。
(六)加强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对剧毒化学品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销售、使用和承运剧毒化学品的情况。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规范的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措施,提升防范水平。制定剧毒化学品配送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加强剧毒化学品的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被敌对势力和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