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取措施加强城市公用事业的收费管理工作,严格收费。对燃气、热力等实行按法定收费率计算亏损补贴,促使企业或收费部门减少跑、冒、滴、漏,减少财政补贴。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制定有关优惠政策,继续鼓励企业在保证城市公用事业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开展多种经营,促使企业向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方向发展,增加副营收入,以副补主。
3.分析城市公用企业1993年亏损情况和1994年事业发展及外部环境变化情况。在企业充分采取挖潜增收措施基础上,核定补贴指标,完善补财办法和奖罚政策等,把补贴控制在财政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4.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和惯例,提出财政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对城市公用事业所承担的职责,研究试行将财政对城市公用事业核定补贴的基数法改为以定额(法定)标准为依据计算的办法,严格划分政府和企业的经营责任,剔除企业主观经营管理不善的因素。研究探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既保证城市公用事业运行和发展又兼顾财政可能的财政管理办法。
五、改革财政支持企业发展资金的使用和动作方式
1.建立利用财政性资金支持工业和科研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制度。利用市财政拨款、借款从事工业、科技开发,技术改造的项目,财政部门委托有资信的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参加对项目的经济可行性评估论证。今年市财政准备对工业投资100万元以上、科研50万元以上的项目先行试点。评估费用计入项目投资,从市财政拨(借)款中抵扣支付。对评估机构的论证结论与项目实施比较,实行事后结算部分评估费用办法。
2.为拓宽企事业单位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筹资渠道,市财政局利用经济技术开发投资担保机构,对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开发高新技术产品提供有偿使用资金的风险担保;对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投入及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实行投资风险担保,以适应金融体制向商业化银行转换的要求。同时,通过财政信用机构采取投资或有偿使用担保基金的方式,实现担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以分散风险,降低保费。
3.本着有偿、高效、保值的原则,充分利用财政周转金,支持企业调整产品结构。重点是盘活现有周转金,采取措施继续清理逾期借款。利用现有资金存量,探索在新形势下财政周转金的运作方式,如借款或委托银行借款、融资租赁、少量的投资参股等。企业借款要有资信企业、机构担保或财产抵押担保,以增强企业的负债责任,保证财政信用资金的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