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5〕2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河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十一日
河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市场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商务部《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和商务部、中宣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农业部、卫生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粮食局《全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一)设立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联席办公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由本级政府分管商务工作的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商务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商务、新闻、发展改革、公安、财政、铁路、交通、农业、畜牧、卫生、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统计、食品药品监管、粮食、供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二)联席会议职责:
1.指挥开展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2.根据市场形势,判断生活必需品供求状态,提请政府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行动;
3.研究、协调应急工作的有关事项和问题;
4.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5.组织落实政府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任务。
(三)部门分工:
商务部门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部门衔接,实施应急商品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建立完善应急商品征购、调集、投放网络,负责组织应急供应商品的调剂、销售和部分重要商品进口等事宜;完成政府、联席会议和上级商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