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河南省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二)加大干预力度

  各地根据地方病病种和防治工作所处的不同阶段,因地制宜地实施切实有效的干预措施。

  提高碘盐覆盖率和合格碘盐食用率;坚持对碘盐生产、销售进行监督和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巩固防治成果,保证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可持续发展。

  水源性高碘地区要监督和监测居民不加碘食盐使用率,积极探索并落实适宜的降碘措施。

  未控制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的地区要认真落实以改水、改炉改灶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并同农村人畜饮水、安全饮水工程及沼气池建设项目紧密结合,大力实施改水、改炉改灶降氟降砷。已控制氟中毒的地区要建立完备的工程建设档案,加强水质监测和对防治措施的监督,掌握改水、改炉改灶设施的使用情况,认真处理解决“二次”改水问题。

  在大骨节病、克山病病区切实落实硒盐防治措施。培训基层克山病防治专业人员,使其掌握克山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及时发现并治疗新发克山病病例。

  (三)加强健康教育

  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使病区群众和中小学生普遍掌握地方病防治知识,增强防病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改变不利于健康的传统生产生活方式,自觉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减少地方病的危害。

  (四)积极开展治疗,减轻患者病痛

  探索多种治疗方法,对巨大甲状腺肿患者、氟骨症患者、砷中毒患者、大骨节病人和急、慢性克山病患者采取积极措施,尽可能减轻患者病痛,恢复其劳动能力,提高其生活质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将防治工作纳入病区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任期目标,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研究制定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广泛筹集并统筹安排防治工作所需资源,解决防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完成本规划制订的目标。

  (二)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防治工作。

  卫生部门要及时制订防治工作策略和规划,组织开展防治、监测、健康教育、技术培训和考核评估等工作;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病区范围、病情资料和技术支持;组织实施生活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病区的改炉改灶降氟降砷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