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防治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全省95%以上的县(市、区)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的发病水平要显著降低。
(二)具体目标
1.碘缺乏病
(1)到2007年,11个尚未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县(市、区)力争达到基本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到2010年,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已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的县(市、区),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保持防治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3)到2005年底,商丘、开封、新乡、濮阳4市的水源性高碘地区居民全部使用不加碘食盐。到2010年,水源性高碘地区有50%的病区村采取改水降碘措施。
2.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
(1)2005年和2006年分别完成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和病情调查工作。
(2)到2007年,全省60%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完成改水任务,中、重病区村改水率达到80%。生活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改炉改灶率达到75%。到2010年,全省70%的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完成改水,中、重病区村改水率和生活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村改炉改灶率达到90%。改水工程保持良好运行状态,水质符合农村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到2006年,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防治知识进入中小学校课堂。到2010年,地方性氟中毒病区中小学生和家庭主妇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
3.大骨节病和克山病
(1)到2010年,大骨节病重病区村儿童大骨节病X线检出率降到20%以下。
(2)通过举办培训班的方式,培训市、县大骨节病、克山病防治专业人员50名,使其掌握大骨节病、克山病诊断和治疗方法,及时发现并治疗新发大骨节病、克山病病例。
三、预防控制措施
(一)加强病情监测
结合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地方病病情信息网络,加强地方病病情监测,加强对碘(硒)盐生产、销售和居民用户的监督和监测、对改水工程的水氟水砷的监测,及时分析和预测全省地方病病情和流行趋势,为调整防治策略、制订防治规划、开展防治工作并考核评估防治效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