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交监察(2006)4号)
各市交通局(港口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
现将《江苏省交通厅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并于5月20日前报厅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新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厅报告。
联系人:乔如梁。联系电话:025-52853051(传真)
附件:1、江苏省交通厅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2、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情况登记表
二00六年四月三十日
江苏省交通厅治理交通建设
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交通事业和谐发展,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交通部、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开展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纪委八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交通系统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自查自纠与依法查处相结合、开展专项治理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统筹部署安排,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确保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现象得到明显遏制,交通行业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显著增强,经营行为基本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廉洁高效,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建立起交通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逐步形成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的交通建设市场,为交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三、工作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