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县通过三年集中开发,要使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明显增加,农民收入较快增长,在全省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规划。各有关市、县政府要充分认识搞好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重大意义,抓住国家、省集中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持重点县加快农业发展的机遇,明确目标和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扎扎实实抓出成效。要组织有关专家认真制定规划,并按照统一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突出重点,发挥综合开发效益。各重点县要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抓好中低产田改造。要详细勘查,连片规划,把项目区建成基础设施完善,农业科技先进,农业结构优化,服务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优美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整合资金,加大投资。省农业综合开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投资,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同时,省安排开发资金时充分体现“多配多投,少配少投”的配套保障机制,鼓励地方政府不断增加农业综合开发的资金投入。市、县要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一规划,各司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围绕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目标,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力度。各重点县政府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采取得力措施,充分调动项目区农民群众筹资投劳的积极性,形成开发合力,强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
(四)围绕区域布局,为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创造条件。按照我省优质农产品区域规划,各重点县要把中低产田改造与优质专用小麦、优质专用玉米、优质水稻、优质棉花和双低油菜的优化布局相结合,与当地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相结合,把项目区建成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示范和推广基地。
(五)注重科技投入,提升科技含量。进一步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扩大科技示范项目的覆盖面和辐射力,实现以科技支撑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以科技项目为载体,组织农业院校、科研、推广单位的专家,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以项目区为基地,对当地群众积极开展农业科技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强化科技意识。
(六)创新开发机制,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各市、县要创新和完善竞争开发、专家评审、审批备案、资金投入和检查监督机制。认真落实项目资金公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县级财政报账制及工程管护运营制度。抓好在建项目的中期督查、竣工项目的检查验收。加大审计、财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对重点县工作监测评价机制,对项目资金管理严格、开发成效突出、有偿资金足额回收的,加大奖励力度;对检查、验收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坚决取消其项目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