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省环保局、发展改革委、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39.对新乡市和郑州市小造纸企业区、鹤壁小金属镁企业区、平顶山市小炼焦企业区、安阳安林公路两侧小钢铁企业区等重点区域、行业开展专项治理,采取必要的行政和法律手段,保障环保目标的实现。
由省环保局、新乡、郑州、鹤壁、平顶山、安阳市政府负责落实。
40.认真做好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缴工作。
由省建设厅、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1.矿产资源整合。要进一步完善国有骨干煤炭企业整合地方国有煤矿方案,年内基本完成7大国有骨干煤炭企业整合29个地方国有煤矿工作。
由省煤炭工业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2.认真搞好煤矿安全生产整顿,以整顿促整合,确保今年减少小煤矿448个。
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煤炭工业局、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3.上半年要拿出铝土矿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减少小铝土矿30个。
由省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厅、有色金属勘探局、煤炭工业局、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八、关于安全生产
44.各级各部门要警钟长鸣,任何时候都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一定要像抓发展、抓改革那样,锲而不舍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要痛下决心抓基础、抓投入、抓落实。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处于事故高发期,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瓦斯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科学安排采掘情况、瓦斯治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情况以及限产、停产整顿情况等。要组织督导组进驻重点煤矿,死盯严守,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特别是瓦斯灾害防范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要坚决停产整顿。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要加强巡查和监控,防止非法生产。各级煤矿安全监管机构要依法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督促检查煤矿企业事故隐患整改,对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煤炭工业局、财政厅、监察厅、有关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
45.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专项安全整治,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国土资源厅、公安厅、交通厅、财政厅、各省辖市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