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17日)宣布失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沼气建设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的通知
(豫政办〔2005〕2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沼气建设,加快生态农业发展步伐,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加强沼气建设、推动生态农业发展的重大意义
沼气建设作为农村的一项基础设施建设,以其日趋成熟的技术和科学实用的模式,突破了传统的燃料范畴,特别是沼气建设与改圈、改厕、改厨、改院紧密结合,与种植、养殖有机结合,既解决了农村生活用能,又保护了农村生态环境,使农民从传统的生活方式向健康、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转变,还能带动生态养殖业和高效种植业的发展,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综合效益日益显现,越来越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国务院对发展农村沼气工作高度重视,把农村沼气作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六小工程”之一进行重点扶持。
我省是一个农业大省、畜牧业大省,良好的区域环境、自然经济条件和发达的养殖业,非常适宜沼气建设和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工作,把发展农村沼气作为一项富民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大力实施生态家园富民计划,加快农村沼气建设。我省农民自发建池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把沼气池称作“致富池”、“连心池”。仅2004年就新推广农村户用沼气30多万户,累计达到73万户,累计建设大中小型沼气工程近400座。沼气建设巨大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在实施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中原崛起的重大战略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应当清醒地看到,目前我省农村沼气发展离广大农民的要求仍有相当大的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制约因素:一是认识不到位。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对沼气的认识仍然停留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水平,对沼气建设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有些地方对沼气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发展较为缓慢。按照国家规划的到2010年沼气普及率达到20%的目标,我省每年需要完成50万户的建设任务,以目前的发展速度显然难以实现。三是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和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的任务十分艰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