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
(粤安监明电〔2005〕01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2005年春节放假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为加强和做好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节日期间,人流、物流、车流量大,人员、车辆进出频繁,往往是事故多发的时期,各地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把保证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亲自安排部署并抓好督促检查。
二、精心安排,确保安全
2月9日-15日(即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七)为春节放假时间,2月16日正常上班。请各地根据安全生产的规律,在放假前要组织力量对安全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检查,对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要坚持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要加强与省局值班领导及值班人员(省局值班安排详见附件)的工作汇报与联系,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
三、坚持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
各地要按照国家、省政府和省局的有关规定,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和节日值班。要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要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一旦遇到险情或事故,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和处置,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要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工作,坚持每天下午4时前一报,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并于2月15日下午4时前将本地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汇总上报省局值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