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 严格 按照“安全审批表”上签署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
5.8.2 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8.3 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和使用工具。
5.8.4 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
5.9 作业监护人的职责
5.9.1 监护人必须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
5.9.2 监护人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
5.9.3 监护人应和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异常,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5.9.4 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和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
5.9.5 监护人应携带“安全审批表”并负责保管、记录有关问题。
5.10 禁止以下作业
5.10.1 无办理“安全审批表”的作业。
5.10.2 与“安全审批表”内容不符的作业。
5.10.3 无监护人员的作业。
5.10.4 超时作业。
5.10.5 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
5.11 禁止以下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5.11.1 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
5.11.2 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5.11.3 患有深度近视、癫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
5.11.4 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
6 附则
6.1 各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据本规程,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生产安全。
6.2 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6.3 本规程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