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弘扬“丝绸之府”打造“女装之都”的若干意见

  十五、设立杭州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杭州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主要用于支持对丝绸、女装产业发展带动性强的公共平台搭建、各类研讨交流活动开展、重点项目建设、产业名牌创建、产品开发创新、产业基地建设及“丝绸之府”、“女装之都”推广宣传等。
  十六、扶持优势企业。鼓励丝绸与女装企业通过扩大规模、加强营销、提高质量、健全管理,争创名牌产品和驰名(著名)商标。突破所有制、部门、行业和区域的界限,以名牌、名企和上市公司为龙头,通过合资、联合、并购等方式,做大做强丝绸与女装企业。鼓励丝绸与女装企业“走出去”,通过开设专卖店、专卖柜,积极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扩大产品覆盖面,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丝绸与女装企业与国外知名企业合资合作,引进资金、技术、管理和人才。支持品牌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对有条件直接上市的企业予以积极培育,并给予享受有关培育上市企业的扶持政策。
  十七、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抓好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技术中心建设,鼓励企业合作开发新产品,进一步推进研发成果的社会化、产业化。以科研院所为技术、人才支撑,以重点骨干企业为主体,促进“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形成一批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由市质监局牵头,组建杭州丝绸检测与标准制订中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生态纺织品认证等,支持企业参与国家、国际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订和修订。
  十八、加强对丝绸会展、旅游的扶持。加大对丝绸会展项目的奖励力度。对在我市举办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丝绸类会展、节庆活动,依据我市加快培育会展旅游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荐其参加我市优秀会展项目的评比表彰,尤其是积极引进特别高规格的国际性、全国性丝绸类会展项目。对举办代表杭州形象的丝绸女装、丝绸家纺会展项目,可确定2-3年的品牌培育期,从杭州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来培育会展品牌。加大丝绸旅游的推介力度。在整合资源、推出丝绸旅游线路的同时,协调旅行社把中国丝绸博物馆、都锦生织锦博物馆、杭州中国丝绸城、“喜得宝”公司等工业旅游列入旅游点,对一些推介力度大、工作效果显著的旅行社进行奖励。同时,改善这些旅游点的交通状况,开设丝绸旅游公交专线。
  十九、畅通融资渠道。进一步推进担保机构建设,发挥担保机构作用。加大对丝绸与女装企业融资担保力度,搭建银企交流、合作平台,鼓励投融资公司、银行支持丝绸与女装中小企业的发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