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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815高级蓝领培训工程”实施意见

杭州市“815高级蓝领培训工程”实施意见
(杭劳社培〔2005〕219号)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人事劳动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市委办〔2005〕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为我市经济发展提供充足的技能人才支持,决定在全市实施“815高级蓝领培训工程”。现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提出的“通过今后3至5年的努力,使全市高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技术工人总数的15%以上,其中中青年高级技工的比重达到30%以上”的要求,在今后5年中,每年力争培养高级工8000人,技师1000人,高级技师50人。
  二、重点职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筑以都市农业为基础、高新技术产业和旅游业为先导、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现代服务业为依托的大都市产业体系,逐步形成‘三、二、一’产业发展格局”的要求,优先在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及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重点职业范围主要为机械加工制造、机电一体化、机电设备操作与维修、数控操作、焊接、电子信息、汽车维修、旅游、商贸、物流等类别。
  三、主要内容
  (一)抓紧培养企业短缺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国家和省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继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重点抓好机电项目和电子信息项目的实施。通过企业培训与学校培养相结合,在职培训与脱产学习相结合,个人自学提高与企业、社会支持相结合等方式,加快培养企业短缺的高技能人才。
  (二)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按照市场紧缺、企业急需、结构合理、布局得当的原则,依托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和效益较好、知名度较高的企业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等建立5至10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培训基地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
  (三)开展政府补助高技能人才培训。按照“面向企业、统一规划、集中办班、定向补助”的原则,由市劳动保障局每年公布政府补助高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并委托具备条件的培训鉴定机构进行培训、考核。培训机构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培训,超出补助部分由个人或企业承担。培训考核获得资格证书后由培训机构向杭州市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规定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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