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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止违规用卡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2月11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11日)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止违规用卡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杭政办函〔2005〕315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银行卡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对于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国际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杭州作为全国首批“金卡”城市和“银联”试点城市,银行卡业务发展水平一直处于全国前列。但是,由于缺乏对银行卡产业的整体规范和指导,我市还存在着银行卡消费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受理银行卡的特约商户不多、行业不广、市场不大等问题。为充分挖掘银行卡产业的巨大市场潜力,规范市场秩序,制止违规用卡行为,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用卡环境,扩大用卡范围,提高银行卡普及率
  商业银行要按照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在银行卡发行、受理、信息转换、机具配置环节引入竞争机制,不断降低成本,调低刷卡费率,扩大联网通用范围,提高网络运营效率,建立满足市场和客户需要的服务标准、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吸引商户受理银行卡和公众使用银行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推广银行卡在水、电、气等公共事业缴费领域,工商、税务等行政性款项领域,民航、铁路、公路售票、学校、加油站等日常生活支付领域,百货、餐饮、零售等商业服务业领域的应用,尤其是保险、物业等与公众支付密切相关和现金使用量较大的收费领域的开拓应用。我市星级饭店、旅游景区、重点商业特色街区要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完成银行卡受理设施的设置。
  要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推广使用税控收款机工作,积极推进我市银行卡系统与税控系统的联接,合力改善中小商户银行卡受理环境,提高税收征管成效。
  二、建立防范机制,加强风险管理,维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要规范银行卡的准入管理,建立健全银行卡风险监管指标体系,有效防止无序竞争和盲目发卡。市公安局要会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和商业银行等部门,建立防范和打击银行卡犯罪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合作机制,建立高效的银行卡交易差错、投诉和争议处理机制,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个人征信体系。
  三、制止违规行为,规范用卡秩序,积极探索有利于市场发展的消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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