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依法管理与居民自治互补。加大政府依法管理力度,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延伸至城郊结合部,同时注重发挥当地社区组织的自我管理作用,形成政府主导、社区介入、居民参与的共管、共治格局。
---坚持以点带面与整体推进结合。根据城郊结合部的不同空间区位、产业特色、人员结构、管理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管理标准和考核办法,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整体提升。
四、管理目标
围绕“清洁杭州”和推进城市化的总目标,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使我市城郊结合部环境面貌基本与中心城区相协调,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安全、舒适、整洁、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具体目标是:
---实现城郊结合部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基本配套、完善。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集镇(村居)控制性详规的要求与配套标准,当地政府和规划、建设、国土资源、财政以及其他各相关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按照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程序加快城郊结合部市政环卫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工作,使其功能基本齐全、运行正常,满足日常作业、管理和居民生活需要。
---实现城郊结合部建设管理多元投入保障机制的健全和完善。继续发挥现有城郊结合部建设管理资金投入政策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增强操作性,强化跟踪督查与考核,逐步建立以区(包括乡镇、街道)为主,市适当补助,居民(企业法人)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
---实现城郊结合部“洁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选择城郊结合部不同类型的道路和撤村建居点进行市场化养护作业招标试点,在此基础上,对城郊结合部参照物业化管理模式,逐步实行道路清扫、绿化与河道保洁、垃圾收集清运等日常综合作业的招投标;或者委托市政、环卫专业部门延伸到城郊结合部进行专业养护作业,不断提高“洁化”长效管理水平。
五、基本标准
达到道路(河道)垃圾有人扫(捞)、垃圾粪便有人清、市容秩序有人管、市政环卫设施有人建的“四有”标准。
(一)道路(河道)垃圾有人扫(捞)。城郊结合部道路有专人进行清扫保洁,基本做到8小时清扫保洁,河道一日一捞。地面整洁,零星有色垃圾滞留时间不超过60分钟,河面基本无漂浮垃圾。
(二)垃圾粪便有人清。有专门的人员和车辆收集、清运生活垃圾与粪便,做到垃圾日产日清,基本无陈年积存垃圾和暴露垃圾堆,粪便及时清运,化(贮)粪池及时清挖、疏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