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
(杭政办〔2005〕1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杭州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努力打造“动漫之都”,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资金扶持政策
  自2005年起,市本级在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中单独设立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滚动用于对动漫游戏产业的奖励、资助、贴息等。
  1、凡在本市申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原创动画片,经评审的优秀作品,在中央台播出的每分钟奖励企业1000元;在地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的每分钟奖励企业500元;在境外主流媒体播出的每分钟奖励企业1500元。在多个台播出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2、对获国际性重大奖项的动漫游戏原创作品,一次性奖励100万元;获国家级、省级、市级重大奖项的动漫游戏原创作品,一次性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10万元;被国家广电总局推荐为优先播出的优秀动画片,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经国家文化部或信息产业部批准、正式上线运营的原创游戏,每款奖励5万元;获国家文化部或信息产业部认定并推广的益智类游戏,每款奖励10万元。获多次奖项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奖励。
  3、鼓励企业、院校设立或合作设立动漫游戏产业研发(技术、创作)中心,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4、建立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专家评审委员会,每年对本市原创动漫游戏项目进行评审。对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的原创动漫游戏精品项目,实行前期资助,资助金额为项目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0%。
  5、对参加由市动漫游戏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参加的国家级以上动漫游戏产业会展的企业,给予展位费50%的资助。
  6、对自带大型动漫游戏原创题材来杭创业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以下创业资金的资助。同时符合其他相关产业政策资助条件的,按从高不重复原则给予资助。
  7、鼓励建设动漫游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给予一定的资助。
  8、企业因生产原创动漫游戏作品向银行借贷资金的,按照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补贴。
  二、税收扶持政策
  9、政府鼓励的新办动漫游戏企业,免征3年企业所得税。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