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建立和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维护市场稳定。各地要认真落实《河南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预案》(豫政办〔2005〕2号)的各项措施,建立肉、糖等生活必需品储备制度;要准确掌握本地生活必需品和救灾物资的生产、库存和销售情况,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预案及时启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企业及救急食品征购生产企业重要储备商品收储和投放机制,发挥储备平抑市场波动的功能。
十四、大力倡导“诚信兴商”,实施品牌战略。鼓励流通企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培育企业品牌。在流通行业倡导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大力推进商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促进企业规范管理,以诚信打造品牌,用品牌赢得市场;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重视和加强对知名流通企业、全国性和地方性商业“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
十五、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和新型消费方式。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努力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消费结构;倡导现代消费理念,提倡超前消费,加快发展消费信贷等新的消费方式;鼓励银行积极开发消费信贷品种,扩大消费信贷的范围和规模,在现有住房、汽车等消费信贷项目的基础上,发展个人综合消费、助学、旅游、高档生活用品等消费贷款业务。
十六、进一步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整合执法力量,加强综合执法;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规范市场流通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价格欺诈等违法犯罪活动,尤其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资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品,要加强市场监管、监控力度,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十七、加强领导,完善措施,促进流通业快速发展。各省辖市政府要按照中央提出的“加强内贸”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流通工作的领导,完善机构,充实人员,明确职责,充分发挥流通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要把流通工作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经济评价体系,建立流通工作责任制;要加快研究制定促进流通业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创造良好环境,建立有效机制,推动流通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