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大中型批发市场建设。从市场准入、交易规则、组织形式、监管调控等方面对现有批发市场进行整顿和规范;选择一批流通规模大、辐射范围广的商品批发市场,加快其物流配送、信息和交易系统建设步伐,以扩大功能,提档升级;抓好郑州重点大型批发市场的规范发展,加快经营转型和服务功能延伸,促其成为带动城市及周边地区市场体系建设和消费结构升级的先导和动力。
十、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各级政府要运用财政贴息等政策,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各所有制成份的投资主体认真落实《河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管理办法(暂行)》(豫交征〔2005〕24号),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鼓励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明确其合法身份和社会地位,保护其合法利益,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促进农产品流通方面的积极作用。
十一、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支持“三绿”工程、“菜篮子”工程建设,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检疫检测体系,实行无害化处理制度;引导、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落实检测制度,建立内部检测室或配备检测仪器。推行机械化屠宰,支持重点屠宰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支持屠宰企业、肉品经营企业购置设备建立肉品安全检测系统;支持申报绿色食品、绿色生产线、绿色生产基地认证。
十二、加强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建设。各级政府和商务主管部门要使用好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农村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供销合作社体制创新的意见》(豫发〔2005〕9号)的要求,加快基层供销社改造和体制创新,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农村合作经济体系;切实抓好“万村千乡”工程,采取利息补助和资金支持等形式,引导和支持各类大中型流通企业向农村延伸发展,以标准化“农家店”和连锁配送中心为载体,构建农村消费品流通网络。力争用5年时间,在全省初步形成以县城为重点、乡镇为骨干、村为基础的农村消费品零售网络。建立健全新型农资流通组织,整合现有农资营销网络,积极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建立以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营销网络体系。